梅蘭日蘭蓄電池12v65ah電力設備
1、蓄電池組維護通道內應布置絕緣墊。
2、不同廠家、不同容量、不同型號的蓄電池嚴禁在同一系統中使用。
3、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在使用前不需進行初充電,但應進行補充充電。補充充電電壓應按產品技術說明書規定進行。
4、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的均衡充電:一般情況下,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組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均充(有特殊技術要求的,以其產品技術說明書為),充電電流不得大于0.2C10。
①浮充電壓有兩只以上低于2.18V/只。
②擱置不用時間超過3個月。
③全浮充運行達6個月。
④放電深度超過額定容量的20%。
⑤對于高壓直流,均充時要考慮服務器輸入過壓保護問題(282V)。
5、蓄電池的充電量一般不小于放出電量的1.2倍,當充電電流保持連續3個小時不再下降時,視為充電終止。
6、蓄電池的浮充電壓按照產品技術說明書要求設定,并注意溫度補償。一般情況下,浮充電壓為2.23~2.25V(25C,2V單體),在某個實際溫度時的浮充電壓U=U0(25℃)+(25-t)×0.003(t=環境溫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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