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力特蓄電池操作平安和留意事項
1. 有關操作闡明書應放在可隨時看得到的中央,操作人員應受過培訓,或在人員的指導下停止工作。
2. 在蓄電池左近不得有任何明火,以防引燃空氣中的可燃氣體。
3. 蓄電池充電車間應堅持良好的通風,有利于可燃氣體的擴散。
4. 停止對蓄電池的有關操作時,工作人員應穿戴好護目鏡和防護服。
5. 如有電解液(酸液)濺入眼睛或皮膚,要立刻用大量清水停止清洗并請醫生檢查。衣服上的電解液可用清水洗凈。
6. 蓄電池上不的放置外來的物體或工具,以防電池短路發作。
7. 起吊蓄電池時,要用恰當的吊具,避免損壞蓄電池的殼體,銜接電纜等部件。不得傾斜蓄電池。
8. 蓄電池的插頭,插座的極性要正確銜接。只要在斷電的時分,才干別離插頭插座的銜接。
9. 放電后,盡早時行充電,充電時,電池溫度會升高約10℃。
10. 蓄電池的溫度不可超越55℃,否則會降低電池的壽命。所以,開端充電時的溫度必需低于45℃。如大于45℃,應等冷卻后再充電。
11. 放電不要超越規范容量的80%,此時,電解液密度不低于1.13公斤/升。經常過度放電將降低電池的壽命。
12. 充電過程必需完整,經常斷續充電會損傷蓄電池。
13. 加水只能在完整充電后,并須采用合格蒸餾水。
14. 如有電解液流入電池箱,要用清水稀釋并抽干。
應用領域與分類:
免維護無須補液; UPS不間斷電源;
內阻小,大電流放電性能好; 消防備用電源;
適應溫度廣; 防護報警系統;
自放電小; 應急照明系統;
使用壽命長; 電力,郵電通信系統;
荷電出廠,使用方便; 電子儀器儀表;
防爆; 電動工具,電動玩具;
深放電恢復性能好; 便攜式電子設備;
無游離電解液,側倒仍能使用; 攝影器材;
產品通過CE,ROHS認證,所有電池 太陽能、風能發電系統;
符合標準。 巡邏自行車、紅綠警示燈等。
電池兩極不能短路,外殼嚴禁碰擊,充放電過程中 好保持正立擺放
請使用恒流恒壓蓄電池專用充電器
電池不能過度充電(12V/6V電池充電電壓不能大于15V/7.5V)
電池不能過度放電(12V/6V電池放電電壓不能小于9.6V/4.8V)
電池使用后要及時充電,不管有沒用完電,否則有可能內部極板硫化而致不能再充電
電池靜放三個月要補充電,保持電池滿電是 好的保存方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