奧冠蓄電池6-GFMJ-38參數規格
奧冠蓄電池產品特點:
1、采用緊裝配技術,具有的高率放電性能。
2、采用設計,電池在使用過程中電液量幾乎不會減少,使用壽命期間完全無需加水。
3、采用的板柵合金、使用壽命長。
4、全部采用高純原材料,電池自放電極小。
5、采用氣體再化合技術,電池具有極高的密封反應效率,無酸霧析出,安全環保。
6、采用設計和高可靠的密封技術,確保電池密封,使用安全、可靠。
技術特性
1、蓄電池的放電特性及其影響因素
蓄電池放電的容量隨放電電流增大而減小,反之,放電容量則增大;蓄電池放電的容量隨溫度增加而增大,隨溫度減小而減少。
蓄電池采用配方的電解液添加劑,常溫下貯存12個月,容量保留在90%以上。
電池存放一段時間后,通過開路電壓可近似得出電池剩余容量。
2、蓄電池的充電特性及其影響因素
浮充電壓13.5V/只,初始充電電流不大于0.1CA。
循環使用時,電池采用恒壓限流式充電,充電電壓14.1V/只,初始充電電流同于浮充使用。
補充電:如電池使用前經過長期貯存,則需補充電。
蓄電池的使用
1、充放電前檢查
充放電前應檢查充電設備的絕緣是否良好。具體:用500V兆歐表測量直流充電
屏母線不小于10MΩ。
2、初期補充電
蓄電池安裝、檢查結束投入使用前,應進行均衡補充電,以單只蓄電池25℃下14.1V均衡充電電壓,對電池組進行恒壓限流方式充電。充電電流設定為0.25C10A(即電流不超過9.5A,實際采用5.7A)。
3、放電
1)12V蓄電池進行充放電,50Ah的電池用不大于5A的電流10小時放電時間來放電,直至蓄電池終止電壓為10.8V以上為止,切不可過放。
2)放電過程中,每小時測量記錄電池電壓、放電電流、環境溫度,隨時注意電流表的變化和電池電壓的變化,當電壓降為12.0V左右時,改為半小時測試—測電壓為10.8v時停止放電,打開放電開關,放電結束。并記錄放電終止時間,電池電壓,環境溫度。
3)放電結束后,應及時給蓄電池進行再充電,為防止極板酸化,放電—充電間隔時間不超過8小時為宜,所以必須在8小時內進行均衡補充電,均充電壓設定為14.1V(25℃時蓄電池正負端子測定值的平均值),充電電流設定為0.25C10A。電池將正常浮充運行,浮充電壓蓄電池13.5V。
4、溫度補償
本措施中的電流、電壓設定值均是環境溫度為25℃時的標準值,若電池工作環境溫度超出20℃—30℃范圍,應對浮充及均充電壓作相應修正,修正電壓為,即溫度每升高1℃,浮充電壓降低5.5mV,溫度每降低1℃,浮充電壓升高5.5mV。
電池的維護:
免維護在使用中雖然不用補充水,可在注意位置安裝使用,但亦要使用得當,才能發揮其大效能,達到期望壽命。
電池連續放電電流不要超過(A)。
不同的放電電流,其終止電壓各不相同,當放電電壓達到終止電壓時,不要繼續放電。具體如下:
放電電流(A) <0.2AC <0.5>0.2C <1.0C>0.5C >1.0C
放電終止電壓(V/單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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